葫芦岛市教育局全面推进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规范化建设
16.06.2016 17:1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加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为促进中小学法治教育有序开展,推动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葫芦岛市教育局协调市综治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兼职法制副校长聘任与管理的通知》(葫综治办发〔2016〕6号),要求从强化兼职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入手,加大兼职法制副校长配备和管理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进兼职法制副校长规范化建设。
一是完善选聘制度,提升工作质量。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必须选聘一名以上兼职法制副校长,建立并完善选聘制度,通过严格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任职条件和聘任办法,使优秀的、热爱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政法干部加入到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中来,提升法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实效。进一步明确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和任务,使受聘的兼职法制副校长能认真履行职责,实实在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学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三是建立管理体制,推进法治建设。确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防止工作流于形式,配合政法各部门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日常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使校园法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葫芦岛市教育局 供稿)本文来源: 教育厅
16.06.201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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