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出台政策全力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

08.08.2016  15:11

 

            为加快民族地区旅游扶贫步伐,本溪市在制定《本溪市旅游促进条例》同时,出台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要站位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把发展民族地区大旅游产业融入“一带一路”、环渤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等国家发展战略之中,在政策中找出路,在市场中找办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落实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公共属性。扭转对山体、水系、沟域等进行的封闭式、碎片化的景区景点开发,逐步实现公共旅游休闲产品集中供给,以此加强本溪旅游目的地吸引力,扩大有效旅游容量和增加市民旅游休闲福利。二是要探索旅游产业差别化用地。探索旅游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发展用地作为专项类目,积极利用荒山荒坡、水岸水体等,充分盘活土地资源。三是要强化旅游产业的带动效应。通过“旅游+”产业融合探索,引导旅游业与其他产业门类联动实现对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高效集聚与共享利用。四是要实现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均质化。为旅游景区和城乡社区配置均质化的旅游公共设施、服务乃至景观体系,兼顾改善旅游目的地宜居环境,特别是提升农村旅游社区的发展能力。五是要统筹规划和管理以保障实效。大旅游产业是对全市旅游发展时空体系的统筹安排,必须构建层次清晰、承接有序的规划和管理体系。要团结协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启旅游主导产业引领下的“多规融合”与“部门协作”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