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寒假有偿补课将被开除或解聘
28.12.2016 16:35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12月27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通知指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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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1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