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商局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4月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来,锦州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锦州实际,对供气、供水、供电、供热、公交、殡葬等行业进行重点整治,共摸排线索7条,立案查处5起,行政指导一起,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全面部署,强化推进。周密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还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用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听取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梳理案源,研究案情,及时了解重大、复杂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成立专项行动督查小组,对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的案件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和行政指导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通过大众媒体对整治内容进行公告,针对公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限制竞争和垄断等违法行为,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广泛的收集各类案源线索;另一方面加强对公用企业的宣传和教育,将整治方案及公告印发给公用企业,促使其积极主动的开展自查自纠。在强化宣传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过立体化的宣传引导,结合多方位的社会监督,营造出有利于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摸清情况,严查违法案件。通过走访、座谈,全地区统一时间进入、统一检查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纪律开展针对某一行业的专项执法行动等形式,对全市公用企业的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周密细致的摸底排查,共走访、约谈公用企业17家,摸排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线索7条。针对排查到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敦促公用企业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锦州市公交公司,已主动取消了原来收取的30元IC卡租金,改收8元押金,并制定了详细的退卡押金返还规则,殡葬行业对消毒水、安息垫等选择性收费项目未明示行为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共立案案件5起,均进行到行政处罚告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