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辽宁新农合十年惠民生 为农民撑起健康  “保护伞”

06.06.2016  22:07

  6月5日,由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办的“农合十年惠民生,精准扶贫见真情”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在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大集启动。

  来自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阳市传染病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的教授专家为农民现场义诊,省新农合办、省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药具,并提供健康咨询和政策解答。

  今年是辽宁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十周年,也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开展三周年。数据统计,全省参合人口从2006年的1810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949万人,参合率几近100%。群众就医需求充分释放,住院率从2006年的2.43%增加到现在的9.74%。辽宁省新农合受益农民从2006年的598万人次上升到现在的2898万人次,增加近4倍,累计受益人口达1.75亿人次。新农合制度的诞生,彻底结束了全省农民看病全自费的时代,改变了过去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尴尬局面,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有了医疗保障。

  “农民哪有那么些钱治病啊,没有新农合时候,到处借钱欠下一堆债务人还没救好。我就深有体会,我老伴去年住两次院,第一次花了五千报了四千,第二次住院花了八千报了六千多,要是没有新农合,我家得多困难啊,现在村里老百姓参与农合的积极性可高了,新农合真好。”哈尔套镇新发村村民薛斌说。

  辽宁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新农合制度建设列为重大民生工程,给予重点扶助和支持,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大幅提高。政府财政补助从2006年的每人40元提高到现在的420元;个人筹资标准从2006年的1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全省新农合补偿基金支出显著增加,从2006年的4亿元,增至目前的85亿元,累计补偿金额约400亿元。

  辽宁省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李杰向记者介绍,全省新农合补偿方案先后调整了6次,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75%,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从2006年的28%提高到现在的49%,住院费用的实际负担不断下降。

  如今,辽宁省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从最初的2个病种,提升到现在的36个病种,累计补偿62.29万人次,补偿金额达到28.92亿元。

  新农合制度对保障参合农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特定疾病人群特点,辽宁省出台相应政策,将结核病患者门诊治疗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实行按疗程付费制度;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残疾人康复项目以及医用材料费纳入新农合补偿保障范围;开展高血压患者药物干预研究,确定具体干预技术方案和新农合补偿标准;将日间手术纳入住院统筹支付范围,探索开展将门诊放化疗纳入住院统筹支付范围试点;研究制定将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术纳入重大疾病补偿范围的具体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