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辽宁不再新建大型公立医院 鼓励社会办医

17.12.2014  13:01

人民网沈阳12月15日电(王磊)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快速发展的通知》,从政策层面为社会办医松绑。

  在准入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比重,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足够空间。全省现阶段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为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

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社会资本及中外合资合作举办的医疗机构优先批准设置。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支持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在改善执业环境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落实医师多地点执业制度,鼓励医师在保留公立医疗机构身份的前提下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多地点执业,为社会办医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确保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医保定点、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截止2013年底,辽宁省共有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21701家,占全省医疗机构总数的61.05%。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级各类医院已达319家,占全省医院总数的35.24%。目前辽宁省社会资本办医实有床位29274张,仅占全省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量的12.1%,诊疗人次和入院人数分别仅占全省诊疗人次和入院人数的7.2%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