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内新闻单位驻辽宁地方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6.12.2014  03:13

中央、省内新闻单位驻辽宁地方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要求,我省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集中开展中央、省内新闻单位驻辽宁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主管主办的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在辽宁省内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网站地方频道、发行站、运行中心、调查中心等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省直、各市各部门各单位主管主办的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在辽宁省内设立的各类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

  1.中央、省内新闻单位驻辽宁地方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设立驻地方机构问题;是否存在一地多站、站外设站、以人代站问题;是否存在驻地方机构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是否向驻地方机构下达经营任务;是否将驻地方机构违规承包转让;是否纵容驻地方机构从事新闻敲诈活动。

  2.中央、省内新闻单位驻辽宁地方机构人员是否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问题;是否擅自聘用人员;是否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滥用新闻采访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