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厅与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建筑施工 及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08.06.2015  17:2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防治扬尘污染的工作部署,实现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3%的预期目标,日前,辽宁省环保厅与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辽宁省建筑施工及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行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及拆迁工地扬尘污染。 

  城乡发展的建设需求与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之间的矛盾制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中颗粒物指标的改善。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此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了环保部门环境监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业务监管优势,从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执行、排污收费、施工场地扬尘抑制措施落实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问题移送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力求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坚持重典治乱、铁腕铁规治污,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整改不到位、谎报瞒报排污申报数据的单位,除加大查处力度外,一律列入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降低施工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施工资质证书。 

      5月至9月为此次专项行动排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联合督察,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