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等力争年内完成立法

12.04.2018  10:17

  《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实施办法》《辽宁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修订)》等力争年内完成立法。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共8件,分别是:《辽宁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辽宁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辽宁省遥感影像资料管理规定》《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实施办法》《辽宁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修订)》《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预备项目共4件,分别是:《辽宁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辽宁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修订)》《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辽宁省地图管理规定(修订)》。

  今年立法工作将从实际出发,坚持立法的问题导向和社会需求原则,搞清楚相关各方的利益诉求,统筹考虑不同方案的利弊得失,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攻关,推动改革发展稳定迫切需要的规章及时出台。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省政府规章草案要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注重倾听基层组织、执法一线、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主动开展立法协商,继续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刘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