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着力提升公诉理念 充分发挥公诉职能
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上强调
着力提升公诉理念 充分发挥公诉职能
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法制网秦皇岛(河北)6月4日电 记者刘子阳 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今天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提升公诉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曹建明说,2010年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检察工作正确发展理念和司法理念,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强化诉讼监督,深化机制改革,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公诉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都取得新成绩。
曹建明指出,我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承担着指控犯罪、诉讼监督、社会治理等职能,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推进法治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把握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思考研究如何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依法办案,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激发活力与维护秩序、维护权益与维护稳定、保障安全与司法为民等关系;如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如何落实四中全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公诉环节公正司法的法治引领作用,更好地发挥司法监督、司法救济和人权司法保障作用;如何适应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规范公诉行为,提升公诉能力和形象,更好地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切实增强做好公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曹建明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勇于应对挑战,积极破解难题,增强公诉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既坚决惩治犯罪又加强诉讼监督,既严格依法办案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法治建设和司法规律,既正确适用法律又不机械司法、简单办案,既敢于担当又防止随意司法,提高公诉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严格规范司法,坚守客观公正义务,细化公诉办案程序、标准,规范公诉行为和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提高公诉工作精细化水平。要坚持阳光司法,深化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提高公诉工作公信力。要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有力契机,构建新型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为公诉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要坚持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适应公诉工作特点的司法管理机制,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和办案模式,优化公诉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办案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