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明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
03.03.2018 05:2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刘奕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2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检察公益诉讼的任务、原则及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等七方面内容。
这一司法解释共四部分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任务、原则;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身份;完善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细化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程序;规范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明确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裁判方式。
其中,增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方面,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上,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以节约司法资源。检察机关诉讼身份方面,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下一步,“两高”将就贯彻落实好该司法解释共同下发通知,共同加强指导,继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3.03.2018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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