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30名“摸金校尉”获刑(图)

05.01.2016  10:16

庭审现场-本组图片据公安部刑侦局微博

玉猪龙

  2015年12月31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许某(化名)等5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林某(化名)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15年不等,并处罚金。

  此案系“公安部督办第一号”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追缴被盗文物最多、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没收非法出土文物226件 包括一级文物67件

  12月31日下午1时30分,朝阳市中院,30名被告由法警一一押送至审判庭。

  庭审之后,审判长宣读了审判结果,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许某等5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林某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15年不等,并处罚金。

  判决追缴被盗文物54件,其中一级文物29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10件及一般文物2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226件,包括一级文物67件、二级文物78件、三级文物75件、一般文物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