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残联荣获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3.04.2015 10:23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4月15日,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本溪市残联荣获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称号,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继本溪市残联获得2007-2009年度、2010-2011年度全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再次荣获2012-2014年全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以来,本溪市残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设诚信友善本溪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快推进新本溪建设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3.04.2015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