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7月25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邢恩先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审计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取得的积极成效。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促进增收节支、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积极防控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着力深化改革、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审计工作报告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发展的理念和思路,从四个方面反映了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省发改委组织分配省本级基建投资情况,反映了部分预算分配和管理不规范、转移支付管理不到位、部分财政改革事项需进一步推进等问题。二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17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反映了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年度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在“放管服”改革方面,揭示了有些领域和地方存在放不下、接不住、管不好等问题;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方面,反映了部分地区基础工作不扎实、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反映了部分地区资金闲置、项目管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在政府债务方面,真实反映了债务规模,揭示了地方政府在新增举债和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四是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着眼“稳增长、促改革”,对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及涉案款物、省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省直事业单位业务运行与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回应了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了部分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管理需要规范,部分省属企业经营业绩水平不高,部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促进了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了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着眼“惠民生、防风险”,对企业职工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气污染防治政策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揭示了部分地区养老基金收缴未做到应收尽收、支出审核不严、基金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部分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报告既注重揭露违法违规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又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问题解决,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振兴发展,切实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