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发14万条诈骗短信 换来6年多刑期(图)
银行积分可兑换现金!你可曾收到过这样的短信,你可曾上当受骗过?3月7日,辽宁首例使用伪基站从事诈骗案在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湖南娄底王某来沈仅三天就利用伪基站发送了14万余条诈骗短信,被判刑六年三个月。
骗子落网时还在发短信
3月7日10时许,王某戴着手铐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入沈河区人民法院多媒体法庭。1962年12月出生的王某,来自湖南省娄底。2015年7月2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当日15时许,李先生在五爱市场附近突然接到一条短信:“尊敬的建行用户:您的账户已满一万积分,可兑换5%的现金,请登录手机网gogtyt.com查询兑换,逾期失效【建设银行】”
李先生随即报警。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检测发现信号来自于停放到路边的一辆天津牌照轿车上。民警将正在车上发送短信的王某控制住,并从车上搜查出一套伪基站设备。
经建设银行证实,银行方面并没有举行积分换现金活动,也没有短信中所列的网站。
五旬湖南舅租车发短信
庭审中,五旬的王某称,2015年7月16日,他接到外甥胡某的电话让其来沈阳帮开车,每天200元。到沈阳后,胡某让他前往天津接车。到天津后,胡某给他租了一辆轿车,让其开车回沈阳,并教他如何使用车上的伪基站发送短信。王某称,胡某给自己了2000元后,自己开车一个人从天津返回沈阳。2015年7月18日下午,王某驾车到沈阳后,到沈阳北站附近发送了两个小时的短信。第二天,王某驾车到青年大街等地发送了四个小时的短信。2015年7月20日下午,王某到五爱市场附近又发送了两个小时短信,结果被当场抓获。经统计,王某来沈共发送诈骗短信144166条。对此,王某认为短信数量没有那么多。
判诈骗未遂处五万罚金
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银行客服发送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已构成诈骗罪。因犯罪金额尚未查证,应以诈骗犯罪未遂定罪处罚。主审法官黄刚表示,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超过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都将认定为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超过5000条、500人次十倍以上的,将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因王某系从犯,法院当庭判处王某犯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接到可疑短信时应核实 黄刚说,短信中所留的网站就是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核心。犯罪嫌疑人通过改号软件或伪基站,伪造银行客服号码,发送短信,短信中的网站一般为木马网站。只要点击网站,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相关信息,对方就掌握了这些信息。犯罪分子通过其他办法拿到动态验证码,即可完成钱款转移。一旦被转走,钱款很难追回。因此,如接到这种短信,要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或到网点核实。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文并摄
实习生刘美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