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连续10年提高低保标准城市增至620元/月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那报道 今年,沈阳将连续第10年提高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将分别提高至620元/月、380元/月。昨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首场新闻吹风会上,沈阳市民政局局长刘祥透露了今年的民政工作计划。
继续缩小城乡救助差距
今年,沈阳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适当缩小城乡救助差距。
届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1998年的每月150元,历经12次调整,提高到每月6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05年的每月83元,历经10次调整,提高到每月380元。
同时,计划实现城乡低保家庭供暖救助全覆盖。
新建10个居家养老中心
今年继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去年建成的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全部投入使用,今年还将新建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和6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完善服务功能。
新建10个养老中心基本原则是沈阳九区县一区一个,郊县有少数的试点中心。
新增4000张养老床位
今年还将加强机构养老建设,全年计划新增床位4000张以上。
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工程改造,力争实现全市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全部达标,保证老年人的居住安全。
提高孤儿养育标准
今年1月起,沈阳集中养育(含家庭寄养)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
今年,沈阳民政部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留守原因及状况,对留守分类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建立数据库,并做好困境儿童及时救助工作。
组织“全科社工”考试
从今年开始,沈阳将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10809名社区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组织“全科社工”考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