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取保候审期间继续行骗获刑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汤洋)在因诈骗取保候审期间,沈阳一家教育培训中心的校长艾某,谎称是省教委招生办领导,帮人办工作和升学。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艾某因诈骗获刑,其同伙被另案处理。
培训中心校长谎称帮人办学历和工作
艾某曾任沈阳某教育培训中心校长,培训中心经营范围为英语、数学、语文等文化课培训。
2006年至2008年期间,艾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还谎称能办理本科学历、重点中学借读及调动工作等,骗取了伞某的信任,先后通过伞某骗得郭某、纪某等多人共计44.7万元。
伞某回忆,艾某在收钱后没有办事,也没退钱,交钱的人在长期不能把事办成的情况下,纷纷找他要钱,他问艾某,艾某总往后推,说没钱,也不让他见办事的人。后来,他没办法了,就把房子卖了,偿还了其他被害人部分款项。
取保候审期间冒充省招办领导骗钱
2009年3月,艾某涉嫌诈骗犯罪,被取保候审。
6月至7月间,艾某谎称能办理重点中学入学或借读手续,骗取于某的信任,通过于某骗得李某等4人共21万元。艾某还谎称能办理大学专业调换、重点中学入学或借读手续,骗取宋某3万元、高某6.5万元、王某9.5万元。
8月,艾某答应张某为刘某之子办理某大学三本“国家统招生”就读手续,告知张某需要好处费六七万元。之后,二人相互配合,艾某谎称是省教委招生办领导,张某谎称是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骗取刘某信任。
张某在艾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两次骗得刘某14万元,艾某分得6万元。此后,艾某又以交学费为由,骗得刘某1.5万元。
10月,艾某领刘某及其子到某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办理“旁听生”手续时,刘某发现受骗,向艾谋追回1.5万元。
与此同时,艾某谎称能办理教师招工就业为由,获得秦某信任后骗得秦某7万元。
犯罪数额高达近百万 获刑十三年六个月
2009年12月,艾某再次被刑拘。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赃款2万元返还伞某。经刘某追讨,艾某退还3万元。其余钱财都已被艾某挥霍。
2012年12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或单独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挥霍,致使财物无法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经查,艾某四年间连续作案多起,骗20余人,犯罪数额高达近百万,且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仍不断持续作案,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较大,不能认定为初犯且无前科劣迹,不能减轻处罚。艾某对主要犯罪事实均能如实供述,能少量退还赃款,认罪态度尚可,可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艾某一审被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张某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