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彰显务实创新

07.11.2017  10:29
      9月18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为引导植保无人飞机(亦称农用遥控飞行喷雾机)技术开发和规范应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决定2017年选择部分省开展以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 

      《通知》一经发布,旋即获得了行业人士的欢迎与肯定。多年来,一些地区的农民特别是丘陵山区农民、主管部门和农机企业人士,早就对植保无人机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翘首以待。本刊记者曾到访过一些适用植保无人机的地区,也早就听到不少这方面的呼声。 

      《通知》的发布,体现了主管部门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务实之举。长期以来,小型喷雾器、自走式植保机械充当了植物保护的主要角色,但其面对丘陵山区和高秆作物时显得有些力所不逮。而植保无人机以其良好的机动性和适用性可以轻而易举地破除这一难题。近年来,随着农用植保无人机产品的不断发展,无人机生产企业也越来越多,产业也不断取得进步。这次对植保无人机进行补贴试点,就是以农民需求为要,从政策方面、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予以引导与助力。 

      《通知》的发布,体现了对农机补贴政策的创新与完善。补贴政策已经实施十多年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新问题和各类麻烦非常多,对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也构成严峻的挑战。植保无人机作为发展的新事物,对其也有个渐进式的认识过程。而要对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采取什么样的补贴标准以及具体补贴实施工作是一项宏大的工程,需要在顶层设计之前做大量的调研与论证。因此,植保无人机要不要补贴、如何补贴、补了之后如何管理,显然是一个宏大的命题。这次《通知》中对试点区域选择、试点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条件、补贴对象条件、试点资金规模、补贴标准与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试点操作与管理要求均作了详尽规定,体现了相关主管部门对补贴政策实施的与时俱进、务实创新。 

      《通知》的发布,体现了主管部门的作为与担当。将植保无人机纳入补贴,除了要增大工作量,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影响。主管部门作出一项政策性决策,需要进行通盘性的考虑,审慎出台管理措施。植保无人机作为农业领域的一项新事物,人们非常在意它的安全性。俗话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于主管部门来说,对其进行补贴试点、予以鼓励的作法,无疑具有一定的行政风险。同时,植保无人机作为一种飞行器,其管理还牵涉到航空等部门,需要进行跨部门协商沟通。这次相关主管部门能着眼于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排除各种困难,历经大量工作,出台补贴试点,无疑体现了农业部、财政部、民航局等主管部门的责任担当。 

      对植保无人飞机进行试点补贴来之不易,各方面需要珍惜这一项政策,把这项政策举措予以有效推进并为今后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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