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被淹了7次 一楼居民怒告楼上6家赔钱
一楼居民家中漏水受损,找楼上六家居民索赔未果,一气之下竟将自来水阀门关了。楼上居民三天没水报警求助,民警出面为他们解决了吃水问题。随后,一楼居民将楼上六家居民全部起诉到皇姑区人民法院,要求六家赔偿损失。7月30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
家中被淹:一楼怒告楼上六家
周先生住在皇姑区荆江街27号楼某单元一楼。2010年以来,他家的下水道经常发生堵塞,周先生找到楼上六家居民,要求他们共同承担疏通下水道的费用。截至2014年,周家先后5次被淹,楼上各户累计支付给周先生1050元。
2014年10月,周家再次被淹,周先生将自来水上水阀门关了。周先生认为是二楼居民家原因造成自家被淹,要求二楼居民对卫生间漏水处进行修复。
楼上居民三天没有水,无奈之下报警向公安求助。2014年10月14日晚,周先生打开了上水阀,楼上居民集中放水,结果由于下水主管道不畅,二楼居民家中从卫生间地漏处向上返水,并流入周家,造成周家卫生间棚顶及热水器、洗衣机及厨房内餐具被污水淹了。
周先生说,当他找到楼上六家居民索要赔偿时,各家都不愿意赔偿。2014年10月28日,周先生将楼上六家居民全部起诉到了皇姑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860元,并要求二楼居民将卫生间台阶拆除,重做卫生间防水。
打起官司:楼上邻居各有说法
对此,二楼居民称,多年前回迁时,就对卫生间和厨房进行了改造,而漏水发生于2010年以后,这跟卫生间拆改无关。另外,自家已应周家要求,对卫生间漏水处进行修复了。修复期间,水阀是关着的。周家打开水阀,并没有通知自己,当楼上业主集中放水时,由于下水管不畅,才引发了这次损失。
三楼、四楼、五楼居民没有解释,六楼居民则认为,回迁时,二至七楼共用一个下水管道,但一楼周家的卫生间洗脸盆的管道是与一至七楼的主管道连接的。周先生私自将下水管堵住才致使污水从二楼往上返,并流入周家,其自身负主要责任。
七楼居民称,此次周家被淹受损是周先生自行造成的,因为周先生自己将下水管改造后走另一个下水管,导致下水管堵塞时二楼向上返水。七楼居民还称,周先生曾告诉二楼居民让其将自家的下水管堵死,让污水向3楼返。
法院判定:楼上居民全须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此次漏水的原因是因下水管不畅,并非是因二楼居民拆改造成。庭审中,周先生自认家中已无漏水现象出现,由此可认定漏水并非是二楼对自家卫生间拆改造成的。
法院认为,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因此次漏水系二楼居民在对自家卫生间维修后,并在楼上业主集中放水时,由于下水主管道不畅,而导致从自家中地漏处向上返水并致周家财产受损。虽然二楼居民主张漏水是周先生将下水管改建后造成的,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因漏水确实给周先生造成损害,但因其索赔过高且没有提供相应票据予以证明,另外司法鉴定费远高于周先生主张的860元,因此,法院酌情认定周家受损480元。
此次漏水的原因是因公用下水主管道不畅而导致堵塞造成的,该下水主管道系该单元居民们共用设施,属共同侵权人,因此,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楼上六家居民每家赔偿周先生经济损失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