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都下来了 3楼的咋还敢给楼上断水
3楼居民认为楼上漏水,随后在自来水主管线上安装阀门并将阀门关闭,造成4楼到7楼居民一年无水可用。法院二审判决,3楼居民自行拆除阀门。4户居民依据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被告知“调解”解决。
投诉:被停水一年
法院判决未执行
王女士联络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称,她家住在沈河区承德路5-4号楼4单元,由于所在单元3楼住户违法安装阀门,并且随后将阀门关闭,致使包括她家在内的单元4-7楼住户一年无水喝,“楼下私自安装的水阀,给我们断水长达一年。”王女士说,单元内的住户多次与3楼住户协商也无结果。
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被断水,遭受损失的4户居民联名起诉3楼住户,经过法院二审判决,判令3楼住户拆除私自安装的自来水主管线上控制供水的阀门。但到法院执行阶段,却因为“莫名”原因始终没有得到执行,4户居民依旧难用自来水。
现场:向邻居买水
家中各类水桶几十个
按照王女士提供的信息,昨天,记者找到沈河区承德路5-4号楼4单元,看到这栋居民楼共有7层,王女士家居住在4楼,被投诉住户则居住在3楼。
王女士向记者出具的社区情况说明显示,3楼居民怀疑楼上居民下水道漏水,私自安装了自来水阀门,并将阀门关闭,导致4楼及以上住户均无生活用水。3楼居民与楼上全部居民意见不一,矛盾升级并多次报警。
王女士提供的沈河区法院一审判决与沈阳中院二审判决显示,4单元的4至7层居民作为原告集体起诉3楼居民,称从2014年9月7日起,3楼居民安装阀门,并以各种理由断水。被告3楼居民称,确实在自来水主管线上安装了阀门,并一直关闭。一审法院认为,被告3楼居民不应该对四原告用水造成妨碍,依照“物权法”判决3楼居民拆除阀门。二审法院沈阳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王女士告诉记者,为了日常用水需要,她家主动减少各类用水,“洗衣服、洗澡都到外面”,除此以外还向邻居买水,“每月给邻居50元”,购买的水都用来刷碗、冲厕,“我们已经坚持一年了,不知道什么时间是个头?”王女士说,没有水已经让她的生活乱得不成样子。
记者在王女士家中的厨房及阳台的位置看到,几乎所有能够摆放物品的位置,都被大大小小的各种颜色水桶占据,数量有几十个。王女士说,这些水桶内都装了自来水,就是为了维持日常的生活所用。王女士家下水主管线位置已经被刨开,王女士的家人告诉记者,这个被刨开的位置,是当初为了寻找漏水点,但事实证明,漏水点并不在4楼。
质疑:法院判决执行
变成了“调解”
王女士介绍说,此前3楼居民质疑楼上漏水时,为了配合3楼居民,她家多次刨开厨房与厕所的地面,但最后确认的漏水点,却是在3楼的位置,“3楼关闭阀门就是为了让我们减少用水,退一步说,即使是我们造成漏水,也不能用关闭阀门的办法解决问题吧?”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记者,二审判决下达后,包括他们家在内的居民多次找到过负责案件执行的沈河区法院执行部门,也递交了执行申请,“时间过去快俩月了,居然告诉我们‘调解’,这让我们不能理解!”王女士说。
随后,记者找到3楼,虽然长时间敲打房门,房间内也没有人回应。记者再次返回到王女士家询问情况时,王女士判断,3楼居民长时间不在家,包括社区、民警及法院人员登门,也多次碰闭门羹,记者也可能遇到了无人在家的情况。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梅天磬
摄影记者常晟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