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私建阳光房二楼墙壁裂缝 执法局责令拆除
“我家住二楼,楼下将一楼花园挖成了地下室,把屋里的承重墙给拆了,同时还建了一个阳光房,现在导致我家的墙壁出现裂纹。尽管物业和执法局下了责令整改通知,但是一楼住户依然偷偷施工。”5月15日,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1接到一名刘姓读者打来的电话。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后,事情出现了转机,物业公司同意为刘女士修理破裂的墙壁。同时,于洪区执法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已经下发责令整改通知,限一楼业主拆除阳光房,一楼业主表示接受。”
物业:没权干涉一楼在自家装修
刘女士家住阳光100小区一期H10号楼7单元2楼。她说:“近期,我家楼下一楼住户把自家花园挖成了地下室,把屋里的承重墙给拆了,并且在花园里建了阳光房,造成我家墙面出现裂纹。物业找过很多次都没用,执法局来了命令停工,但是等执法局一走,一楼住户马上又开始动工。”
5月15日下午,记者赶往于洪区阳光100小区一期。在H10号楼7单元1楼,记者确实看到了正在修建的阳光房。
阳光100小区一期两名物业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刘女士说的一楼住户挖地下室的问题并不是事实。H10号楼每个住户下面都有自己家的地下室,这个地下室在小区入住的时候就有了。至于刘女士家房子出现裂缝的问题,需要等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做完鉴定才能证明是否是因楼下装修造成的。”
工作人员表示:“一楼住户确实存在建阳光房的问题,但是这家住户说楼上居民经常向楼下扔垃圾,导致花园内垃圾满地,建阳光房的目的是遮挡垃圾。另外,一楼住户在自己家花园内搞小建筑是自己的事,物业无权干涉。但我们物业可以为刘女士家修窗户下面裂缝的墙面,修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物业的美誉度。”
执法:一周前已下责令整改通知
记者了解到,一楼住户在自己家花园搭建阳光房的事也引起了楼上其他业主的反对,有多名业主曾经向于洪区执法局举报此事。
在现场,记者联系上了于洪区行政执法局于洪新城东湖勤务大队,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并向记者表示:“一周前,我们接到居民举报后就赶到了现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但是现在这家有特殊情况,家里有病人无法自行拆除建筑,需要等亲属赶来之后才能拆除。但是,这家业主已经答应了,保证拆除阳光房。”
这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小区一楼自己家的花园内建阳光房也属于违建,违建就得拆除。”
物业能否为业主修墙壁,阳光房何时能拆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