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低保新标准下月起执行 每月提高40元
自下月起,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在沈阳市正式执行。届时,市内九城区的低保标准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580元,而城乡低保边缘标准也将从每人每月540元至648元调整到每人每月580元至696元。
昨日上午,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例行记者会上,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连宽向记者透露了上述信息。据了解,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九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每月提高40元
据了解,沈阳市九城区城市低保标准将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而四县(市)的标准将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农村低保标准方面,九城区内将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而四县(市)则将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在提高城乡低保边缘标准方面,九城区内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将从每人每月540元至64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至69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至55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至606元。农村方面,九城区农村低保边缘户标准将从每人每月315元至37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至42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至30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至354元。
在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方面,九城区内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将从每人每月38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四县(市)的则将从每人每月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方面,九城区从每人每月6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9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5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35元。
综合起来计算,沈阳市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7%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12%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平均提高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