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拟调普高学费标准平均每生1200元/学年

29.12.2015  15:29

  会议现场-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张诗尧摄

  昨日上午,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价格听证会在国大宾馆召开。25名听证会参加人均赞同听证方案,其中含学生家长14人。

  为完善普通高中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拟订了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价格听证方案。

  听证方案指出,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组织各市成本分局,并委托第三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抽样选取14个市56所高中进行了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成本监审结论是:2014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每生每学年8423.16元。

  依据省政府确定的我省普通高中学费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超过15%比例计算,拟订我省普通高中平均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比现行标准提高约1.3倍。考虑到我省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以及省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教学质量不同,拟调整标准分四挡:省示范高中,城市每生每学年1400元,农村【指县(县级市)及县以下,下同】每生每学年1200元;一般高中,城市每生每学年1200元,农村每生每学年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标准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2015年秋季入学新生学费按新标准执行,2015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按原标准执行。据悉,最终方案预计在明年春季开学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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