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水库开展《水库库区禁止非法活动》宣传

24.04.2015  10:48



 

按照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 省公安厅辽河流域公安局工作部署, 清河水库于4月17日开始,进行为期30天的《水库库区禁止非法活动》的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采取库区沿村驻点悬挂横幅,张贴、散发通告,讲解通告条款等多种多样形式。宣传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为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维护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