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召开

23.12.2014  09:58



12月16日,《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召开。

会上,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委员会专家听取了《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汇报,对方案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意见。专家组认为,《实施方案》符合水利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总体布局符合铁岭市实际,试点期水生态文明建设布局和各项措施安排基本合理。确定的指标体系较为完整,建设目标基本合理。确定的项目安排、筹资方案和实施进度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到位。经审查委员会专家们讨论决定同意《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审查。方案通过后,我市相关负责人向审查委员会表示感谢,指出这将对我市的未来产生深远的意义,一定会以方案为起点做好下步工作。

副市长魏闻在会上致辞。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相关专家和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