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10月底前完成区属公立医院锅炉“煤改清”
在前不久召开的沈河区蓝天行动大会上,《沈河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正式公布,确立了沈河区蓝天行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
2015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沈河区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2015-2017年)》,确定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产业化和市场规模化;使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每年递增;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力度,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加大电能利用范围,积极推进实施优惠电价政策。
2015年制定区属医疗行业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10月底前完成区级公立医疗单位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2015年制定全区所有区属教育机构煤改清洁能源或并网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加快推进大型热源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2015年7月底前制定沈河区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时间和进度。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2017年底前拆除主城区内20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的目标,2015年5月底前制定完成拆除计划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完成30台燃煤采暖锅炉的拆除任务。
2015年完成10个老旧小区的暖房改造任务。
全面推进2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联网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通过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2015年底前完成20吨以下自供暖锅炉煤改清洁能源15台,2016年底前完成20吨以下自供暖锅炉煤改清洁能源30台。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2015年底前精品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100%,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加强城市道路洒水抑尘措施;2015年精品街路在非冬季每天达到4次以上洒水作业,一、二级以上街路每天达到3次以上洒水作业;加快覆盖裸露地面,2015年调查、制定二环内裸露地面的软、硬和绿化覆盖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本版稿件由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海英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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