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热价格虽下调 质量不会降

23.10.2015  18:11

  10月22日,在沈阳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上,沈阳市房产局表示,面对供热价格调整,供热企业收入减少,环保、人工成本增加的形势,市供热主管部门将按照“统一政策,区域管理,部门联动、行政首长负责”的原则,实施供热区域管理三级包保责任制,完善以区域管理为主的责任体系,确保供热价格下调,服务质量不会下降。

  市房产局副局长侯冰表示,供热企业当务之急需要做好的就是把今冬的供热运行工作做好,把今冬的供热服务质量搞上去为目的。要在服务理念上进一步改变,把用户利益和提供优质服务放在第一位。

  为保证供热服务质量,将采取六项措施:

  1.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

  2.实行供热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

  3.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

  4.结合供热运行情况继续进行资源整合,逐年、逐步取缔供热管理水平低、供热质量差的供热单位。

  5.建立供热应急管理机制。

  6.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和改造老旧供热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