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抗霾攻坚行动方案

24.12.2015  16:48

  为进一步改善沈阳市空气环境质量,沈阳市委、市政府今日联合召开“抗霾攻坚”环保大会。在今年全力开展蓝天行动的基础上,沈阳市出台了《2016年“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争取2016年全年大气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全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68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105微克/立方米。

  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强调,加强雾霾治理、改善空气质量,要立即行动起来,以严格的标准落实各项任务,全力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要坚持久久为功,并着力在源头整治上下功夫;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方案》要求,2016年,沈阳市将全面完成全市燃煤总量同比削减10%;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同比增长3%以上;完成建成区内10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非建成区有热源替代条件的10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联网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三环内所有工地、货场、公园等场所严禁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小站炉和大灶用于生活和采暖;全面实施国五标准汽柴油替代升级;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及易扬尘物料堆管理;完成在用燃煤锅炉高效除尘脱硫设备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建成区内高油烟排放餐饮企业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20吨/小时(或14MW)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在线自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