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去年共依法任免97名国家干部
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作《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去年全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废止2件,完成1件法规的一审。今年,将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妇女权益保障、交通出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
学前教育
创制性立法
为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了公办幼儿园的比例逐步达到60%以上,还对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收费标准、教职工权益及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范,填补了沈阳学前教育立法的空白。此外,还制定了《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把职工关切的工资、福利等条款,明确纳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之中,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依法任免
97名国家干部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保障组成人员在干部任用上的知情权、表达权,全年共任免了9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推动民生
问题解决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项、听取专题汇报8项,开展了2次执法检查,进行了10次专题调研和6次专项视察,监督推动公共交通、社区建设、物业管理等重点民生问题加快解决。
724件建议
全部办结
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724件代表建议,对其中22件进行重点督办。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82件,占80.4%。
立法保障
妇女权益
今年,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交通出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拟定《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沈阳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继续完成《沈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组织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循环经济促进、农田水利设施、轨道交通、终身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等法规的调研论证工作。此外,还将持续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饮水安全、食品安全、入园难、择校热、看病难、看病贵、出行难等重点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