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向地面排污水 夫妇俩被判缓刑
17.11.2015 16:3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新闻回放:51岁的姜某和妻子在自家开的废品收购站,将污水排向未经防渗处理的地面,严重污染环境,双双成为被告。
首次报道题目:《洗废机油桶后向地面排污 夫妻双双成被告》
沈阳今年首例污染环境案一审昨日宣判。
姜某和妻子被认定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夫妻俩洗废机油桶向地面排污被判缓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查明,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姜某和老伴在没有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汽车维修企业、废品收购站等处,收购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
两人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青乡后谟村的废品收购站内,利用粉碎机、甩干机等设备,对废机油桶进行粉碎、清洗、装袋后待销售。
两人将清洗废机油桶后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向未经防渗处理的地面,严重污染环境。
2013年3月,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检查发现,姜某夫妇非法贮存废机油桶1.61吨,非法处置后废机油桶塑料块19.12吨。
昨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此案,一审认定姜某和妻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7.11.201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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