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区签发首份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26.12.2015 00:03
本文来源: 中国在线
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第二天,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企业签发了沈阳地区首份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该份证书由海刚塑钢(沈阳)有限公司申请,产品为塑钢窗型材,货值31837.74美元,企业可凭此证在韩国直接获得约2690元人民币的关税减免。
为帮助企业尽快了解最新的中韩、中澳自贸区优惠方案,进一步享受国际优惠贸易政策便利,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政策宣贯、网络对话、一对一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政策的宣传工作。一是举办“2015年度原产地证政策宣贯暨申办员业务培训”,沈阳辖区105家外贸企业的109名人员参会。二是利用微博、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在线解答企业问题,为企业提供远程证书指导服务。三是对部分企业进行一对一上门服务,到企业现场向企业宣传中韩、中澳自贸区优惠政策,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关于原产地业务的问题。
韩国作为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国,2014年中韩双边贸易总额2895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双方超过90%的产品在过渡期后进入到零关税时代,这将极大刺激双边贸易,预计在五年内贸易规模会突破4000亿美元。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对外商谈的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区。在开放水平方面,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中韩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实施第一步降税,2016年1月1日实施第二步降税。凭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在韩国可以获得直接的关税减免优惠。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积极通过检验检疫部门申办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记者 张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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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5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