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商局为青年建多维“创业孵化空间”

22.05.2015  08:00

  目前,就业成为沈城市民尤其是青年人的热议话题。怎样才能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怎样才能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拓展就业空间,以服务业、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同时让更多的人投身创业,让更多的人在工作和经营中不断创新,这是一道难解又必须解出的“民生方程”。近一时期,沈阳市工商局出台了多项措施,鼓励创业,鼓励创新。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王庆章

  ●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副处长曲维宇

  建“三个基地”提高创新能力

  今年,市工商局将从多方面扶持和鼓励市民尤其是青年人创业创新。

  市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王箐介绍,通过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组织,今年将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就业培训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形成多维的“孵化空间”,通过举办招聘会、企业进校园、树创业先进典型等多种形式,使市民尤其是年轻人提高就业技能,提高创新能力。在原有培训200个创业指导师的基础上,今年准备再从有创业创新经验的企业负责人当中培训出100名指导师,一方面为就业者提供创业指导,使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能更快地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对刚刚办企业的经营者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指导,使其尽快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经营业绩。

  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为企业

  为支持市民及大学生创业兴业,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扩大社会就业,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支持多种融资形式。小微企业可以通过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丰富融资形式,拓宽资金来源。也可以通过股权出资、债券转股权等方式对外投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其他小微企业的合并分立。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为企业。转型后允许保留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允许保留使用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原前置审批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个体工商户经审批可冠沈阳市名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政策宣传、培训学习、经贸交流、维权保障等多种举措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专项服务。由个私协会通过不定期组织对接会的形式搭建银企对接、企业用工、经贸洽谈等服务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对接活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综合运用,通过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的分析和发布及时反映市场主体发展动态,为小型微型企业投资创业提供参考。

  《意见》还规定,扩大非公企业名称使用权限,经市局审批允许个体工商户直接冠沈阳市名。

  小微企业“原创”受鼓励

  实施小型微型企业商标战略,培育自主品牌,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商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对有一定历史和知名度的老字号、老牌号的服务业商标,优先认定为沈阳市著名商标,优先推荐申报辽宁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发布小微企业中市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名单。引导小微广告企业进入沈阳广告产业园发展,指导广告产业园区完善和落实扶持广告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项目引进、财政、税收、土地、融资、人才、办公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小微广告企业具体的优惠政策。

  为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协助其建立适应自身发展的合同管理制度。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登记制释放创业活力新登记企业大增

  从去年1月1日起,沈阳市正式施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刺激了经济发展,创业活力持续释放。新登记企业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着较为明显的增长。2014年全市新登记企业比去年增加了12195户,同比增长72.07%,注册资本比去年增加了642.13亿元,同比增长140.57%,增速均超过了全国增长水平。2月、10月、11月、12月的发展较为迅速,新登记企业的增幅与同比均超过了100%。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孙全文并摄

  一个城市经济的活跃程度在于有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全民创业的时代须有一个便捷高效的服务创业制度。工商登记制度的便利化就是为创业者开启的简化政策之门。工商部门只有认真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简政放权、创新机制、优化服务、改进监管、极大地释放政策红利、便利广大工商业者投资创业,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全市广大工商业者迎来一个更加美好的创业春天。 (杜梦雅)

  快评

  为创业创新开启政策之门

  去年新登记微型企业是上年的28倍

  83.82%

  300万元以下企业

  3万元以下的企业

  市场主体的总量达近五年最大值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企业登记准入门槛,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新设立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下的企业24405户,占新设立企业的83.82%,比上年同期增加11394户,同比增长87.57%,注册资金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共新登记3498户,是上年同期的28.21倍。

  截至2014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43.58万户,同比增长15.53%,市场主体的总量和资金均达到了近五年的最大值。截止2014年底,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19.10户,比2013年的17.62户增加了近4户,其中每千人拥有第三产业8.24户。

  本版袁野制图

截至上月沈阳市营商办解决企业诉求200件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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