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超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辽河流域治理及大气污染防治为抓手,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从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燃油及机动车污染控制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着手,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经国家核查、省环保厅通报,2015年我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7.82%、13.38%、8.21%和10.58%,均超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化学需氧量
削减6.22万吨
数据显示,“十二五”沈阳市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是这样的:
化学需氧量 削减6.22万吨 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7.82% 超计划完成6.62个百分点
氨氮 削减0.61万吨 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3.38% 超计划完成0.38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 削减3.80万吨 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8.21% 超计划完成1.71个百分点
氮氧化物 削减3.18万吨 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0.58% 超计划完成1.08个百分点
多措并举促减排
政府高度重视
污染减排工作高效有序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专门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大会,明确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确定年度污染减排目标及重点工程,并与市直部门和区县(市)政府代表签订责任状,形成了各级政府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每年度落实各级财政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及运营,确保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为强化污染减排工作实效,全市组织督查组,每年对全市各地区污染减排工作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加大了污染减排督察力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我市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完成。
以重点减排工程为突破口
全力提升减排设施基础能力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实施重点淘汰落后产能,对我市化工、制药、食品等行业实施治理整顿,完成东药、沈化、味精、金碧兰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升级治理工作,对辽中宝兴水泥厂立窑、沈阳耀华玻璃平板玻璃、东达造纸厂等重污染企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关停,推进实施结构调整减排。
在重点减排工程方面,一是强化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稳定运行。完成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实现全市29座污水处理厂的稳定有效运行;二是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完成10家重点火电企业锅炉脱硫、脱硝及烟气排放升级改造;阶段性完成全市35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完成全市千余台2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联网”、康平和法库县的“一县一热源”建设、全市二百余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近三百余台燃煤锅炉除尘器升级改造等多项治污工程建设任务。
在燃油及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先后实施了“黄标车”淘汰、绿标区设定、机动车燃油含硫量达标监管、新能源汽车推广以及油气回收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十二五”期间,完成十余万辆“黄标车”淘汰工作;我市已划定二环内为机动车绿标区,禁止“黄标车”通行,绿标路面积达到179平方千米,建成全省绿标区最大的城市;全市机动车检测率及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能达到90%以上。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与市畜牧局建立畜禽养殖工作合作机制,双方共同开展畜禽养殖单位治理工作,共计完成沈阳恒泰牧业有限公司、沈阳市树新畜牧有限公司、沈阳弘运达牧业有限公司等400余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污染减排治理工程改造任务,农业源减排工程稳步推进。
强化管理
加大对污染源环境监管
实施管理减排,加大对污染源环境监管。建立健全污染减排日常管理制度,落实环保报告制度,完善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出台了《沈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规划》、《沈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沈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核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力提升污染减排监测、监察体系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工作,提高治理设施投运率和净化效率,确保减排设施良好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用,为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