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律师买车遇欺诈 索赔3倍胜诉

06.04.2017  09:05

  新买的车,车门下方有两处对称的凹陷,询问4S店销售人员,得到的答复是“一种新型设计”。

  最终谎言揭穿,两处凹陷是损伤所致。

  车主隋先生是律师,一纸诉状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按照购车款3倍赔偿。

  不久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隋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4S店赔偿隋先生40余万元。

  “之前有不少朋友和亲属劝我,让我放弃诉讼请求,可我是法律工作者,是律师,我对法律维护消费者权益抱有信心,我相信法律会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隋先生是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昨日,隋先生接受了辽沈晚报的采访。

   买车受骗换车遭拒

  由于工作需要,隋先生于2016年11月21日从沈阳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

  提车当日,隋先生在验车时发现该车双侧前门底槛下方有两处呈对称状的凹陷,于是向4S店的销售顾问询问情况。

  销售顾问答复称该凹陷系厂家为方便架机起落而特别设计。

  隋先生看到凹陷位置对称,于是没有对销售顾问的解释生疑,当日将该车提走。

  2016年11月26日,隋先生到该4S店检修车辆,4S店维修顾问在进行进场前车辆外观检查时发现该凹陷,告知隋先生该凹陷并非出厂设计,而是损伤所致。

  得知真相后,隋先生与4S店沟通,要求更换车辆。

  遭到拒绝后,隋先生将4S店诉至法院,要求4S店按照购车款的3倍赔偿损失。

  隋先生说:“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有息事宁人的想法,买车毕竟不是小事,如果对方愿意更换新车,我想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被4S店拒绝之后,隋先生认为,4S店在出售这辆车的时候存在欺诈的故意,而被发现之后,根本没有诚意纠正错误,“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是不做点什么,就只能当冤大头。作为律师,我想用我的专业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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