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投110.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
5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切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沈阳市从资金、政策、体制、监管等方面入手着力建立完善支农长效机制,今年将安排110.5亿元资金支持“三农”发展,一季度已支出48.9亿元。同时,沈阳市政府确定的辽中区浦西镇等6个试点乡镇国库已成功运转。随着乡镇财政自主权的扩大,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
沈阳市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三农”投入力度。据悉,今年沈阳市财政支农的投向重点主要涉及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乡村振兴工作领域。
同时,为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沈阳市财政局会同市直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沈阳市强农惠农政策。目前,已形成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等农业生产行业,涉及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优良品种、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规模经营等多个方面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
着眼于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沈阳市印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指导4区、县(市)制定本地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体制文件,因地制宜地实施县乡财政“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4月底,沈阳市6个试点乡镇国库投入运转,实现了乡镇国库独立运转、独立核算、独立报解。
沈阳市还大力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建立支农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统计报告制度,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推行财政检审反馈应用制度。同时,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市财政先后制定出台扶贫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水利专项资金、林业资金等6项资金管理细则以及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支农资金实施绩效管理。
据了解,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沈阳市目前正在研究设立1亿元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力度支持县域产业发展。
(记者 金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