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梯强制报废年限规定明年或将出台
什么样的电梯禁止使用?多少年以上的电梯该强制报废?10月23日,和平区人大常委会针对电梯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会上,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电梯强制报废的年限,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将根据技术评价结果处置,明年国家或将出台新规,明确电梯强制报废年限。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万勇表示,统计截至2015年9月末,和平区共有电梯5477部(包括乘客电梯4361部、载货电梯176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940部)。共排查老旧、未检电梯使用单位122家,电梯共521部(其中10年以上电梯484部,15年以上电梯203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电梯137部)。经过对问题电梯信息的一一核实,对未定期检验的137部电梯逐一进行了处理,截至10月初已处理完成86部。如“三好街艾特国际花园”25部电梯、“南十马路居适雅苑”5部电梯、“三好街南湖科技大厦”1部电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封停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焦点1
维护:老旧、高龄电梯问题多多
人大代表李正兴:和平区年度对多少部电梯进行了维护?遇到哪些难题?其他有问题的电梯预备怎么维护?
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9月末,各部门共排查老旧(10年以上)、未检电梯使用单位122家,电梯共521部,其中10年以上电梯484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电梯137部。普查中,不少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的电梯使用年限较长、未经定期检验、没有维保公司、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但小区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管理者,造成主体责任难以落实。
另外,高龄电梯故障率偏高,安全隐患大,但国家现阶段并没有对电梯报废年限的明确规定。下一步,对有责任主体的电梯按法律法规下发法律文书责令停用,限期整改,没有管理者的电梯已详细登记,上报后将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