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子撞人送医后逃跑仍获刑
04.05.2016 16:50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沈阳乔某驾车撞伤一行人,将其送到医院后逃离现场。乔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5月3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结果,乔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2015年11月6日下午,乔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行驶到铁西区兴华南街小九路路口时,将李某撞伤。乔某将李某送到医院后驾车逃跑了。两天后,李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乔某负全部责任。2015年12月6日,乔某被抓捕归案。经审查明,乔某所驾驶的车辆是无牌照车辆,其所悬挂的车牌照是伪造的。
李某亲属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乔某赔偿101万余元。铁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乔某赔偿各项损失52万元。
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乔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具有逃逸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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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16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