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百岁老人已增至310位
4月30日,沈阳市老龄办、市民政局福利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做客“微访谈”沈阳网直播间,针对“老年话题”与网友互动交流,其中“沈阳百岁老人已经增至310位”、“和平区‘百岁补贴’为800元”等信息颇受关注。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百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补贴每人每月500元;90-99岁高龄老人补贴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的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中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不计算家庭收入之中)。
部分区县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将百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增加到每人每月800元;将90-99岁高龄老人补贴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沈北新区对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具体情况见表)。
沈阳总人数超两成是老年人
截至2014年底,沈阳市老年人口为15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8%;80岁以上22.00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4.58%。有网友问沈阳百岁老人有多少?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回答:截至今年3月份,沈阳百岁老人已增至310位。
经调研发现,沈阳市97%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方式养老。为进一步满足全市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今年沈阳将在九城区内建设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入2015年政府办实事项目。
高龄补贴如何发放
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凭本人户口簿(驻沈部队没有地方户口的离退休干部,持军官证及部队服务管理离退休干部部门证明)向所居住地社区(村)申请高龄补贴。
在老年人进入享受高龄补贴年龄范围内的上年10月份,到所居住社区进行申请登记,街道汇总后报区、县(市)老龄办,各区、县(市)老龄办在11月末汇总报市老龄办。
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何政策支持?
为进一步推进沈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政府于2015年4月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在规划、财政、人才等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其中第五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及家政、医疗机构、物业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及家政、医疗机构、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第三十七条:“实施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补贴制度。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符合政府制定的规划、规范、标准,并接受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的前提下,市财政按5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举办补贴,并根据其服务规模和质量,给予适当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