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籍自主创业应届毕业生可享免费保管档案

13.12.2014  10:21

  12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了解到,沈阳籍未就业且不需要提供档案服务及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免费保管档案待遇。同时,沈阳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含3年)、登记失业1年以上、从事灵活就业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可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