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老传统遇上新规定 初八开门炮没去根

24.02.2018  08:12

  上午9时许,沈城青年大街上一个大型写字楼刚刚燃放完开门爆竹,保安表示不知道是哪家业主燃放的爆竹,物业只是注意别起火。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迪 摄

  春节假期结束后,一些商家开门营业,通过燃放开门炮的方式来祈福,希望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今年与以往不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燃放时间减少了7天,初八为禁止燃放时间。

  老传统遇上了新规定,部分商家仍然燃放开放炮外,而多数商家省掉了这一环节,或者干脆选择提前一天开业。

  对于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对其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

   初八开门炮时有响起

  正月初八,有许多商家选择在这一天开门迎客,以往,各家都会在前门燃放爆竹,然后再开门迎接新一年的生意。可今年,初八开门炮却几乎被省略掉了。

  8时30分许,在沈阳科学宫附近,偶尔能听到鞭炮声,但相比往年却不可同日而语了。

  9时30分,青年大街友谊时代广场门前,爆竹燃放后留下一片红色的碎纸屑,从火药崩出痕迹可以看出,燃放者特意用爆竹摆出了"8"字的造型。

  现场立着十来个灭火器,大厦的工作人员称,应该是驻厦商户燃放的,由于燃放后人员迅速离开,“具体是谁放的我们也不清楚。

  鞭炮燃放后腾起高高的烟雾,事后属地派出所到达现场,调查后并没有找到燃放者,随后离开了。

  文萃路上一家鲜花店门前,一名男子点燃爆竹后迅速躲进了店里,从燃放时间判断,应该在2000响以上。

  在大南街与南运河交叉口处,一家轮胎店燃放的小型礼炮时间长达2分钟,燃放的鞭炮正好占有人行道,过往行人不得不绕开行走。

  上午10时过后,再难听到爆竹声。

   鞭炮垃圾相当于往年的两成

  昨日,记者致电沈阳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大年初八开始禁止燃放鞭炮,而且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管控,所以,在大年初八燃放鞭炮的人减少。

  燃放的人员少了,鞭炮垃圾也就少了很多,一位在马官桥附近工作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往年到初八上午,早上七点左右就要上班,一天要拉出最少8车的鞭炮垃圾。

  这位环卫工人说,今年,他们清理的鞭炮垃圾还不到两车,相当于往年的两成。

  这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初八早上,我们也都听着动静,要是鞭炮声密,此起彼伏地,那就说明,今天活肯定多,不知道几点能干完呢。但是今年,鞭炮声不多,稀稀拉拉的,出去干活,一个小时之后,大家都干完活回来了。

  沈阳市环卫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办法单独统计鞭炮垃圾的数量,但是,从垃圾处理厂作业情况来看,鞭炮垃圾混在一般生活垃圾当中基本是“九牛一毛”的状态。今年的开门炮虽然没有去根,但已经少了很多。

   接到市民举报 警方将现场调查处理

  在铁西区兴顺街从事木门销售的于女士称,做生意的图吉利,放开门炮是个传统,周边商家几乎年年都燃放,但今年政府有规定,“既然不允许放了,我们就不能再放了,初九、初十,不论哪天开业都不能放,我支持!咱做生意守法,做市民也得守规矩!

  沈阳市公安局于正月初七就通过微博提醒广大市民,初八的开门炮不要放了。警方称,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2018年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月8日至2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3月2日(正月十五)当日。

  依据新版的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警方表示,对市民举报的违反《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警方将派警力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并依照规定正常处理。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于海涛 金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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