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路边兜售防狼器 行人好奇不敢买(图)
前日傍晚,一位女孩在青年大街与十一纬路交叉口附近,兜售“防狼电棒”。女孩手中“电棒”不时发出“啪啪”的刺耳响声,引起路人关注。一位中年男子称想给女儿买一个,但担心使用不当。很多行人表示虽然好奇,但并不准备购买。登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德明解释,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而售卖管制器具是违法行为,另外,即使使用符合规定的“防狼器”,也要把握尺度,防卫过当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女孩路边兜售“防狼器”
前日18时左右,沈阳夜幕早已落下。青年大街与十一纬路交叉口附近,街边店铺透出的灯光和来往的车辆车灯,点缀了夜晚。行人往来处,偶有一两个小贩在街边兜售商品。
“啪啪!”一位女孩手中的“电棒”发出刺耳的声音,几乎引起了所有行人的注意,路过的人都要看上两眼。有些没有防备的人甚至吓了一跳,而更多的人对此物很好奇。
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子走上前去询问,女孩称这个是“防狼器”,平时可以当手电筒用,遇到危险时按下按钮,就可以产生电流,并发出“啪啪”的声音,接触到人身上,能电击对方。男子接过女手手中的“电棒”,观察了一下,便离开了。
路人担心会使用不当
女孩看上去20岁左右,她从双肩背包中掏出两个“电棒”。“电棒”长10厘米左右,打开后发出刺眼的强光。
离开的男子说,据他观察,“电棒”都有纸壳包装,但是女孩也只是知道使用方法,说不出“电棒”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我看着挺好奇的,本来想如果好用可以给女儿买一个,但是又怕她用不好伤到自己。”男子说“电棒”每个要价120元,“应该能讲价”。
一位结伴走过的女生说,虽然有些好奇,但是没上前询问,“那个东西一响,我们吓了一跳。感觉平时用不上吧,而且总在包里放一个‘电棒’有点奇怪啊!”
20分钟内,女孩没卖掉一个“电棒”,随后背包离开。
防卫过度将承担刑事责任
登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德明介绍,销售管制器材,须取得销售许可证,否则擅自销售管制器具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目前来看,“防狼器”种类很多,是否属于管制器材还要看具体情况。
另外,谭律师提醒,如果要购买“防狼产品”,一定要看清楚生产厂家等信息,“一定要有正规的商标和厂家,购买之前可以到公安部门咨询。”购买防狼器产品时,还要考虑到防狼产品会对对方产生多大伤害。使用的时候要把握尺度,“如果‘狼’已经呈防备状态了,这个时候持‘防狼器’的人再攻击,会构成防卫过度。防卫过度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现实生活中,容易分不清普通人和‘狼’,防狼器不能轻易使用。”
谭律师说,其实生活中梳子、发夹、高跟鞋、长柄伞等日常随身用品,都可以作为“武器”。另外,购买防狼器不如平时提高警惕,比如不坐“黑车”,不轻信陌生人,锁好门窗等。
管制器具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管制器具主要包括:管制刀具、弩、冷兵器,使用火药为能源的射钉器、射网器、发令器、开门器以及电击器、催泪器等。管制刀具主要包括:匕首、刺刀、猎刀、佩刀、砍刀、三棱刮刀、佩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