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停车,车内最好别放财物,你大意了就会被贼惦记。4月8日记者从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这样一起案例。
2014年1月21日1时30分,在沈河区某饭店附近,孙某用石头将停放在该饭店附近的一辆沃尔沃吉普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碎,将车内的榛子、茶叶和童装等价值5000多元的财物盗走。车主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多方排查和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了张某有作案的重大嫌疑,并将其抓获。
日前,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诉至法院,法院判出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