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肖春苹)最近,沈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宴、滥发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6月23日,市纪委通报6起典型案件。
1.大东区城管局园林绿化监督所所长李明君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12月,李明君在带薪休假期间,违规接受其监管单位邀请前往台湾旅游,花费公款3780元人民币(以下如无标注均为人民币)。李明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康平县两家子乡卫生院院长宋志文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宋志文以开展公共卫生项目检查名义,违规为该院员工发放补贴40539元。宋志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三资”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王玉田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08年以来,王玉田在负责陵东街道所属各村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统计和合作医疗工作期间,收受相关村委会赠送的购物卡4500元。王玉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法库县叶茂台镇财政所副所长孙丽华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4年8月,孙丽华为其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8300元。孙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沈河区法院司法警察孙宏图用公款为个人车辆加油问题。2013年9月以来,孙宏图在负责车队工作期间,利用单位加油卡为其本人车辆加油,涉案金额1487元。期间,孙宏图还收受他人赠送的1500元购物卡。孙宏图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6.和平区集贤街道辽声社区党委书记马良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9月,马良在某酒店设宴38桌,为其子举办婚礼,收受礼金6200元。马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再次暴露我市一些地区和部门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无视纪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等突出问题。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教训十分深刻。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必须驰而不息,持续巩固深化。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教育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防火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防“四风”反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