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销售含瘦肉精冻牛肉 两人获刑
19.01.2018 11:01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杜某、刘某在北方肉食城的档口,销售含有莱克多巴胺成分的冻牛肉。
莱克多巴胺,也就是瘦肉精。
近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杜某、刘某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16年3月20日,杜某在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33号北方肉食城档口,以22元/公斤的价格,向马某销售标识为“IBP”的冻牛肉共计11.8公斤。
刘某在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33号北方肉食城档口,以21元/斤的价格,向马某销售标识为“IBP”的冻牛肉共计14.17斤。
经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二人销售的牛肉中检出莱克多巴胺成分,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017年4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杜某、刘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杜某、刘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杜某、刘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禁止杜某、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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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18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