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多策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
3月5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意见》提出了九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促进有效信贷投放,优化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限额在全省各地间的分布,用好、用足全省限额;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对涉农和小微企业票据、票面金额500万元以下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等。
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等非理性竞争行为,规范市场定价竞争秩序。
缩短企业融资链条,规范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各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或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
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收费行为,取消直接与贷款挂钩且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自立标准、超范围和变相收费、分解收费。
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采取提前续贷审批、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滚动融资等多项措施,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时间;灵活采用按月、按季、按年等还款周期,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月、按季、按年还息到期还本等多种模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适当降低存款、资产规模等总量指标的权重,从制度源头上遏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
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支持银行通过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服务,发展普惠金融。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备企业库,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等。
积极发挥保险、担保的功能和作用,推动保险机构通过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种形式,为河南省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干线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等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