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第3期)
21.11.2014 19:2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创新“自选动作” 夯实学习教育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积极创新学习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形成了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同时,按照办党组关于“认真、全面、深入、尽早”开展征求意见工作的要求,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为创新学习载体,搞活“自选动作”,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工作。7月17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两天的时间安排专题学习讨论,7月23日,举办由省内著名专家鲍振东主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会。机关党委结合目标绩效考核,专门制发了个人自学和支部集体学习工作安排。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目前,办党组已先后向各市政府法制办,省直有关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及办内全体干部职工征求对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改进作风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对已反馈的意见边学边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1.11.2014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