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一个人一集体入围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双十佳评选
12.10.2015 16:45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宋文志,男,1964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副处级司法警察。 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警察先进个人;2008-2011年度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他多次化险为夷,成功处置突发事件。 2012年他成功处置一起机关西大厅裸奔事件。次年,有人在办公区情绪不稳,宋文志沉着稳住对方,随后快速行动,成功制止了该事件。
省法院行政审判庭,2012年以来,该庭在人员没有增加、案件数量翻番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各项审判指标连续多年在全院各审判部门中位列前茅,特别是2014年全员人均结案102件,个人最高结案220件,书记员人均记录案件307件,个人最高417件,均为省法院历史上最高。曾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中排名全国第一并获组织奖。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行政诉讼法修改单位,积极参与了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提出了具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2.10.201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