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环保24日起归“区管”
25.07.2015 10:40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7月24日,沈阳市环保局负责人与于洪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署管理权限调整协议,沈阳市环保局于洪分局的管理权限正式由沈阳市环保局下放至于洪区委、区政府,结束已实行多年的市区垂直管理机制,沈阳市环保局于洪分局正式更名为沈阳市于洪区环保局。这在沈阳市是第二例实行属地管理的环保分局,是沈阳市委、市政府落实“蓝天行动”计划、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分步实施试点的又一大动作。
“主体责任更加明确,责权更加统一,相关部门协调更加顺畅,更有利于环保任务的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管理权限下放,将直接促使区一级政府将环保视为分内之事,在引进企业、项目时更加注重环保考核,在日常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管理措施,切实履行环保的主体责任。据介绍,此次改革在岗人员全部由于洪区接收。
(李海英)
编辑: zfw09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5.07.20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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