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6.2万老年人 活跃在志愿者队伍
昨日,市委、市政府召开鞍山市庆祝重阳节大会,会议表彰了鞍山市“孝亲敬老好家庭”和“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截至2014年末,我市共有76.8万名老年人。全市共有老年志愿者队伍338个,老年志愿者6.2万人。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孝亲敬老好家庭”、“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经各地区、有关单位推荐,组委会审核,媒体公示,授予王玉珍等50个家庭“孝亲敬老好家庭”荣誉称号;授予海城市牌楼镇房身村老年协会等37个集体“老有所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赵晓臣等50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我市近年不断加大对居家养老的机构建设和资金投入。截至2014年末,全市共有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31个,床位609张。全市共有老年志愿者队伍338个,老年志愿者6.2万人。
我市全面落实高龄老人津贴政策。2014年,全市1792名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高龄津贴,90至99周岁老人和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标准分别从100元调至200元,200元调至500元。我市积极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全市各城区及海城市和台安县全部落实了60至69周岁老年人半价乘车政策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惠优待政策。全市的文化、体育、旅游景点等公共设施和场所能够实现为60至69周岁老年人提供优惠,给予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优待。全市各城区及台安县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我市通过增加学习场所,加强师资力量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文化教育活动。2014年末,全市共有市、县(市)区两级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8所,在校人数0.97万人;各级各类老年学校538所,参加学习人数1.19万人。全市共有老年文艺团体310个,参团老年人数约为0.76万人,各级各类老年体育协会、团队共有近191个,参会老年人0.5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