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法流入化学品行政监管和综合治理

14.03.2019  17:31
      近年来,我国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等问题形势严峻。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大队大队长魏春认为,目前化学品管理部门多,没有形成管理闭环,应加强对非法流入化学品的行政监管和综合治理。   “要明晰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魏春说。对此,她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化学品生产、储存、包装、销售、使用、运输、回收处理等的全环节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责,并建立部门信息交流、问题会商、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整治违规包装乱象,探索包装标签采用不可损毁和电子化形式,确保易制毒化学品有不可替代的“身份标识”;对于没有“身份标识”的化学品,加大违规惩处力度,从重从快整治违规包装乱象。   魏春认为,相关部门必须各负其责严查违规经营行为。她建议,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本部门许可、备案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情况通报同级公安机关,督促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销售前查验制度和销售后出库备案制度;对存在违法经营问题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对违法问题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运输环节监管,建立物流运营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留存制度,对不实名登记、包装标识不清、物证不符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求物流货运单位不得承运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此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化学品的储存监管,建立缴获化学品的安全销毁及回收利用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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